清晨六點十七分,台北還沒完全醒來,雨已經先醒了。 💬
這是梅雨季最討厭的那種雨,不大,卻密得像針,敲在信義區這棟豪宅的玻璃帷幕上,發出一種持續而神經質的嗡鳴。中央空調為了對抗潮濕而開得過強,客廳的冷空氣裡混雜著昨夜沒散去的菸味、酒精味,還有一種更難堪的、屬於人體汗水與慾望蒸發後的酸味。 💬
紀承嶧坐在沙發的最邊緣,背脊挺得像一塊僵硬的木板。他面前的手機螢幕還亮著,停在那個音訊檔的最後一秒。04:03:12。總長度三小時十二分。進度條已經跑到盡頭,但那十幾秒的喘息聲還卡在他的耳膜裡,像一根拔不掉的魚刺。 💬
夏恣站在陽台的門邊,已經換上了那套一貫的深灰色套裝,頭髮整齊地盤起,口紅補得一絲不苟。只有她手裡那支還沒點燃的菸,被她無意識地折成了兩半,才洩漏了那份武裝底下的崩潰。兩人之間隔著三公尺的距離,卻像隔著一整座台北盆地。昨夜雨聲包裹下的那句「對不起」還在空氣裡迴盪,現在聽起來卻像是一份呈堂證供。 💬
「我去沖個澡。」紀承嶧先開口,聲音沙啞得像是砂紙磨過。 💬
「嗯。」夏恣沒有看他,視線死死盯著手機裡周靖雯的那行字。「九點。我們一起進去。不要分開被問,口徑會被她各個擊破。」 💬
她還是律師,即使在這種時候,思考的也是攻防。紀承嶧點點頭,逃也似的走進浴室。蓮蓬頭的水開到最熱,蒸氣瞬間模糊了整面鏡子,他把額頭抵在冰冷的磁磚上,試圖用側寫師的那套方法來拆解自己的處境。行為鑑識第一課:人在極度羞恥與恐懼下,會出現過度清潔的儀式行為。但他此刻腦中浮現的,卻是更冰冷的推論——昨晚的斷線不是意外。那個操縱上傳的人,精準地算好了他們會在監視器紅點熄滅的瞬間,卸下心防。那三小時的黑暗,不是盲點,是刻意留下的舞台。 💬
而他們,完美地演完了對方想看的劇本。 💬
上午八點五十分,台北地檢署。 💬
博愛特區的雨比信義區更大,黑色的公務車與洽公民眾撐著的傘擠在地檢署門口,憲兵哨口的紅燈規律閃爍。紀承嶧和夏恣共撐一把傘走進去,肩膀刻意保持著社交距離,卻又近得足以讓任何一支遠處的長鏡頭,拍出另一種曖昧的解讀。這就是這座城市的惡意,夏恣想,每一個監視器、每一支手機,都在等待剪接。 💬
周靖雯的偵查庭在七樓,空氣裡有股陳舊檔案與影印機碳粉混合的味道。她本人比在視訊裡看起來更瘦,法袍掛在椅背上,只穿著白襯衫,頭髮俐落地束起,眼神是那種常年熬夜看卷宗的、缺乏睡眠卻異常清醒的銳利。她沒有寒暄,甚至沒有請他們坐下,直接將一台筆記型電腦轉向他們。 💬
「辛苦兩位了,昨晚應該沒怎麼睡。」周靖雯的語氣平靜,甚至帶點體恤,但那體恤比責罵更讓人發冷。「本來今天是想聊聊你們的同居心得,但凌晨四點,署裡的收發室收到一份匿名證物。我想,順序得改一下,這個更重要。」 💬
她點下播放鍵。 💬
畫面跳出來,是典型的行車紀錄器視角。廣角、魚眼變形、右下角壓著時間戳記:2024/06/10 23:17:42。正是蔡志遠被推斷的死亡時間前後一個小時。畫面裡是夜間的山路,雨刷不規律地擺動,兩側是北投山區特有的、被溫泉霧氣模糊的路燈。駕駛座的擋風玻璃外,雨絲在車燈裡像無數銀線。 💬
「這是蔡志遠的車。」周靖雯說,「Lexus ES 300h,車號你們應該在地下停車場見過。行車紀錄器型號是Mio 538,時間有經過校正。車子在23點17分從豪宅地下室離開,沿著承德路、行義路往山上開,最後停在『櫻川溫泉會館』的停車場。會館的車道監視器也拍到了,車上下來的人,背影與蔡志遠吻合,會見的對象,根據會館櫃檯的登記,是顧謙城。」 💬
畫面裡,車子駛入一個日式庭園造景的停車場,一個穿著深色西裝、撐著黑傘的男人已經等在簷下。即使畫質模糊,那個挺拔的身形與顧謙城慣有的站姿——雙手交握於身前,微微頷首——確實高度相似。兩人在雨中交談了幾句,便一同走進會館。影片到此結束。 💬
「如果這個行程屬實,」周靖雯雙手交疊,看著他們,「蔡志遠在命案發生的關鍵時間,根本不在豪宅大樓裡。他有不在場證明。那麼,你們之前在大樓裡找到的所有指向他的跡證,就都得重新解釋。或者,兇手另有其人。」 💬
偵查庭裡的冷氣嗡嗡作響。夏恣的眉頭立刻皺了起來,她幾乎是本能地進入律師模式,但紀承嶧比她更快。他往前傾身,眼睛離螢幕只有三十公分,瞳孔因為專注而縮小。那是他進入側寫狀態時的表情,彷彿整個世界只剩下螢幕裡那個狹小的駕駛艙。 💬
「重播一次。」他說,聲音不大,卻有一種不容拒絕的命令感。「從出地下室開始,放慢0.5倍速。」 💬
周靖雯看了他一眼,照做了。 💬
車子駛出地下室斜坡,車頭燈光劇烈晃動。紀承嶧的眼神,死死鎖在方向盤與駕駛的互動上。 💬
第二次播放結束,他沒有立刻說話,而是閉上眼,像是在腦中重建那個空間。幾秒後,他張開眼,語氣斬釘截鐵。 💬
「開車的人,不是蔡志遠。」 💬
周靖雯挑眉:「紀先生,你確定?這可是鑑識組初步比對過身形,相似度達八成。」 💬
「身形可以偽裝,但肌肉記憶不會。」紀承嶧站起身,走到白板前,拿起筆快速畫出駕駛座的剖面圖。「第一,座椅高度。蔡志遠身高一七八,我跟他在管委會見過兩次,他習慣把座椅調得很低,幾乎是半躺的姿勢,因為他有輕微的腰椎問題,喜歡讓大腿有支撐。但影片裡,駕駛的座椅明顯調高了至少五公分,你看他肩膀幾乎要碰到車頂棚,視線才剛好越過方向盤。這是一個身高在一六五到一七零之間的人,才會需要的高度。」 💬
他用筆點著螢幕定格的畫面,駕駛的膝蓋因為座椅前移而頂得很高,幾乎要碰到方向機柱。 💬
「第二,後視鏡。」紀承嶧繼續說,語速越來越快,「蔡志遠的後視鏡,我記得有一次在停車場看過,他調得非常外擴,因為他習慣用餘光看後方車道,而不是轉頭。他的後視鏡角度,會照到後座的窗框。但影片裡,後視鏡是標準角度,照的是正後方。這是駕訓班教練會教的新手角度,不是老駕駛的習慣。」 💬
夏恣的眼睛亮了起來,她立刻捕捉到了這個破綻的法律意義。 💬
「第三,也是最關鍵的,煞車習慣。」紀承嶧的指尖敲在螢幕上,車子正好在行義路的陡坡前煞停。「蔡志遠開車很溫和,我搭過一次他的車,他煞車是漸進式的,車身是緩緩點頭。但這個人,煞車非常急促、頓挫感很強,每一次煞停,車頭都會猛地一沉。這不是車的問題,是人的問題。這個人要嘛對這台車不熟悉,要嘛,他本身就是一個習慣急煞的緊張型駕駛。」 💬
他轉過身,看著周靖雯,一字一句地說:「這個人穿了蔡志遠的衣服,開了蔡志遠的車,但他不是蔡志遠。這是一場偽造的不在場證明。」 💬
偵查庭裡陷入短暫的沉默。只有窗外的雨聲,滴滴答答地敲著氣窗。 💬
周靖雯沒有立刻反駁,她只是若有所思地摸著下巴。「很精彩的側寫,紀先生。但側寫不能當證據。法官要的是科學。」 💬
「科學我來給。」夏恣終於開口,她往前一步,高跟鞋在地磚上發出清脆的聲響,瞬間將戰場從行為鑑識拉回她最熟悉的司法攻防。「周檢,這份行車紀錄器影片,證據能力有重大瑕疵。」 💬
她不等周靖雯回應,便直接展開攻勢,語氣凌厲得像在法庭上詰問證人。 💬
「第一,證據的保管鏈斷裂。請問這份記憶卡,是檢方何時、何地、以何種法律依據扣押的?有沒有開立扣押票據?有沒有經過被告或辯護人在場見證的勘驗程序?如果都沒有,它就是一份來路不明的匿名證物,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五十八條之四,未經合法程序取得的證據,應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,決定是否排除其證據能力。一個連來源都無法確認的記憶卡,憑什麼直接當成不在場證明?」 💬
「第二,影像的同一性無法確認。現在的行車紀錄器,只要有一台讀卡機、一台電腦,任何人都可以在十分鐘內替換裡面的檔案,再把時間戳記改成想要的時間。周檢,妳怎麼證明,現在我們看到的這段2024/06/10 23:17的影片,就是當天原始寫入的那段?而不是事後用電腦覆寫上去的?」 💬
夏恣的質問,句句打在程序要害上。周靖雯的臉色微微一沉,這正是她最擔心的。匿名證物在實務上最麻煩的就是這點,證明力永遠會被辯方挑戰。 💬
「所以,」夏恣做出結論,「我方聲請,當庭勘驗原始記憶卡。並聲請由本案的數位鑑識官林予曦,以符合鑑識規範的方式,進行位元對位元的鏡像複製與詮釋資料分析。我們要看的不是影片內容,是檔案本身會說什麼話。」 💬
周靖雯沉默了幾秒,最終點頭。她拿起內線電話:「請鑑識科林予曦,帶Write Blocker到第七偵查庭。」 💬
林予曦來得很快,背著她那個永遠裝得鼓鼓的鑑識背包,頭髮因為跑步而有些散亂,口罩還掛在一邊耳朵上。她看到紀承嶧和夏恣,侷促地點了點頭,隨即進入專業模式的寡言。 💬
「記憶卡呢?」她問。 💬
周靖雯從證物袋裡取出那張小小的MicroSD卡,64GB,SanDisk Ultra。 💬
林予曦戴上手套,沒有直接插入電腦,而是先接上了一個黑色的硬體裝置——Write Blocker,防寫裝置,能確保在讀取過程中,不會對原始證物寫入任何一個位元組的資料。她將記憶卡放入讀卡機,再連接到她的鑑識筆電上。螢幕上跳出複雜的指令碼與十六進位碼,偵查庭裡只剩下風扇的轉動聲與她敲擊鍵盤的細微聲響。 💬
紀承嶧和夏恣站在她身後,緊張得連呼吸都放輕了。紀承嶧聞到林予曦身上淡淡的、屬於機房的臭氧味與咖啡味,這讓他莫名地感到一絲安心。那是屬於數位世界的、絕對理性的味道。 💬
「檔案系統是FAT32。」林予曦低聲自語,像是在對自己報告,「典型的行車紀錄器格式,循環錄影,每三分鐘一個檔案。」 💬
她點開檔案總管,那段關鍵的影片檔案名為「20240610_231742A.MP4」,大小約800MB,看起來一切正常。但當她右鍵點開「內容」,再切換到「詳細資訊」中的詮釋資料時,她的眉頭皺了起來。 💬
「不對。」她喃喃地說。 💬
「怎麼了?」夏恣立刻問。 💬
林予曦沒有回答,而是打開了另一個更專業的工具,WinHex。她直接讀取記憶卡最底層的磁區資料。一行行的英文與數字飛快捲動,最後,她將其中一段反白,指給他們看。 💬
「你們看這裡。」她的聲音因為發現異常而微微發抖,「檔案的『建立時間』Creation Time,是2024/06/11 05:42:18。但影片內容的時間戳記,是2024/06/10 23:17:42。這中間,差了六個小時又二十五分鐘。」 💬
「什麼意思?」周靖雯問。 💬
「意思是,」林予曦抬起頭,眼神裡有一種近乎潔癖被冒犯的憤怒,「這個檔案,不是在行車紀錄器上一邊錄一邊寫入的。行車紀錄器寫入時,建立時間和影片時間會是同步的,誤差不會超過一秒。但這個檔案,是事後,才被『複製』或『寫入』到這張記憶卡上的。」 💬
她又點開一個更深層的參數。 💬
「而且,你們看這個,File System的寫入裝置紀錄。正常的Mio行車紀錄器,寫入時的裝置名稱會顯示為『MIO_DEVICE』。但這個檔案的寫入裝置,顯示的是『Generic Mass Storage Device』,也就是,一般的電腦讀卡機。」 💬
證據在此刻,發出了聲音。 💬
夏恣立刻接話,聲音裡帶著勝利的冷冽:「換句話說,有人在命案發生後,大約清晨五點四十分的時候,用一台電腦,將一段事先準備好的、偽造的行車影片,透過讀卡機,寫入了這張記憶卡,再匿名寄給檢方。目的,就是要製造蔡志遠不在場的假象。」 💬
周靖雯的臉色徹底沉了下來。她拿起那張小小的記憶卡,彷彿它突然變得滾燙。「有人想誤導偵查。」 💬
「不,」紀承嶧卻搖頭,他的側寫師直覺在此刻與數位證據完美地結合了,「不是誤導偵查,是誤導我們對『獵物』的定義。如果蔡志遠的不在場證明是假的,那就代表,他在命案當晚,根本沒有離開過那棟大樓。他就在現場。他可能不是兇手,但他一定是目擊者,或者……他就是那個被獵殺的對象。而那個偽造影片的人,就是想讓我們以為,獵場在北投的溫泉會館,而不是在那棟全智能豪宅裡。」 💬
他看向窗外,雨還在下,但北投山區的霧,此刻彷彿已經蔓延到了地檢署的窗前。 💬
林予曦卻沒有停下,她的強迫症讓她必須把整張卡都檢查完。她快速地執行了一個救援被刪除檔案的指令,無數個已被標記為可覆寫的檔案碎片跳了出來。其中,大部分是正常的循環錄影被覆蓋的痕跡,但在磁區的最末端,有一個被刻意以亂碼覆寫過、卻沒覆寫乾淨的檔案碎片,引起了她的注意。 💬
「等一下……這裡還有一個被刪除的檔案……檔名被破壞了,但……」她試圖修復,進度條艱難地跑著,最後,只救回了三秒鐘的、沒有影像的音訊碎片。 💬
她點下播放。 💬
巨大的電流雜音後,一個模糊的女聲,帶著溫泉會館停車場特有的空曠回音,急促地說了一句話。 💬
「快一點啦,顧先生已經在裡面等很久了——」 💬
那聲音雖然模糊,但紀承嶧和夏恣同時一震。那不是方雨珊那種經過公關訓練的、字正腔圓的聲音。那是一個更年輕、更柔軟、帶著一點撒嬌與不安的聲音。 💬
那是……葉亭昀的聲音。 💬
紀承嶧的妻子,那個帳號曾在命案前下載過獵物遊戲資料夾的女人。她為什麼會在那個被偽造的、聲稱是蔡志遠與顧謙城會面的深夜,出現在北投的停車場裡? 💬
周靖雯緩緩站起身,將那張記憶卡重新裝回證物袋,封口,簽名。她的動作很慢,像是在思考下一步棋該怎麼走。 💬
「看來,」她抬起頭,眼神掃過紀承嶧慘白的臉和夏恣同樣震驚的表情,露出一絲冰冷的、屬於檢察官的微笑,「我們得請葉亭昀女士,也來地檢署一趟了。還有,那個真正的、在清晨五點四十分,把這張卡放進讀卡機的人……」 💬
她將證物袋推到桌子中央。 💬
「你們覺得,會是誰呢?是那個想幫蔡志遠脫罪的人,還是那個……想讓蔡志遠永遠無法開口的人?」 💬
偵查庭的門被敲響,法警探頭進來:「周檢,下一組證人管委會的住戶到了,說要提供那天會議的錄影。」 💬
而紀承嶧的手機,也在此刻震動了一下。是許皓然傳來的訊息,只有一張照片——是管委會會議室的監視器截圖,顧謙城正站著發言,而坐在他對面的陸正帆,臉上掛著那種溫柔體貼的、完美無瑕的微笑。照片下方,許皓然寫著:「學長,這段會議錄影,方雨珊已經先剪過一版丟上網了。現在網路上都在罵蔡志遠是想勒索建商的惡律師。」 💬
真正的獵物遊戲,才剛要進入第二回合。而剪接,才剛剛開始。 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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